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规定,公司决定于2023年4月12日结算时将豆粕、豆油期货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4%标准收取;棕榈油、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5%标准收取;玉米淀粉期货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3%标准收取;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按照16%标准收取。
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此标准与此前交易所收取标准中较高的收取。个别合约的保证金可能高于其所属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具体保证金比例请见交易软件“系统/合约信息”中查询。
请客户关注交易软件中的相关通知,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九州官网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