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11月27日结算后原油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时间:2018.11.27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能源交易中心通知规定,公司决定于2018年11月27日结算后将原油期货合约的公司标准保证金提高至16%。
交割月及临近交割月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标准按照此标准与此前交易所收取标准中较高的收取。个别合约的保证金可能高于其所属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具体保证金比例请见交易软件“系统/合约信息”中查询。
请客户关注交易软件中的相关通知,注意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及时调整头寸,把资金风险率控制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
九州官网期货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