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网络黄金积分传销洗钱案
★介绍
此案由银行机构可疑交易报告触发,经反洗钱部门研判后,移送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公安局以非法传销罪立案。截至2016年4月末,共抓获涉案嫌疑人49人,已经抓获中国香港某世界集团有限公司股东2人和3个平台的核心团队人员,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6人,冻结、暂扣涉案资金3.8亿元。
★基本案情
(1)发案情况
2016年3月,某银行机构向反洗钱部门报送一份重点可疑交易报告,报告涉及杜某某等6人参与网络黄金积分传销案件。反洗钱部门分析后,移送徐州市公安局以非法传销罪立案侦查。
(2)侦查发现情况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自2014年8月以来,杜某某等人在国内以广东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广东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贸易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为掩护运营该传销组织。通过组建设立12个会员发展平台、发行虚拟货币网络黄金超值积分(ES) 的网络交易平台和可用兑换券兑换商品的全球兑网购平台,在各类网站和QQ群、微信朋友圈中,大肆散播“所有网民均可通过公司创办的12家官方会员网站,以10000元人民币( 后期为12000元) 为起点,以购买兑换券赠送网络黄金超值积分(EGD—Super),可享受虚拟货币数字加密资产的稀缺性升值。同时可通过全球兑网购平台,用兑换券兑换各种商品”,由此成为所谓的“全球共赢商业积分盈利运营模式”为主导的财富俱乐部会员。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将会员设置成4阶20层,通过“静态升值,动态推荐返利”的方式组成网络传销架构,用“有偿加入、组成层级,发展下线、按人提成”的传销经营模式,获取非法利益。
为尽快获取会员申购积分所缴纳的资金,该组织人员与各会员平台传销骨干人员建立了参与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当天交款,当天兑现返利提成”的“秒返”激励机制。短时间内各会员平台负责人带领自己原有团队加入的同时,社会上原有的各类传销骨干也纷纷被吸引带队加入。再通过相关培训和宣传,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截至案发时,该组织共计发展会员50余万人,涉及资金109亿元。杜某某团伙为逃避打击,于2015年7月与李某甲、李某乙、崔某某等人合谋,在中国香港成立某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某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系空壳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利用在中国香港开设公司以及将服务器架设在美国等手段,在境外对12个会员发展平台、ES网络交易平台和全球兑网购平台进行操控管理、对传销骨干进行培训、考核,对国内会员发展、资金流向进行控制,并通过虚构贸易等手段向海外转移违法所得约15亿元。
★案例评析
(1)案件资金交易特征
一是以非柜面业务为主。涉案6人开户当天即开通网上银行业务和手机银行业务,资金交易以网上银行交易、支付宝转账为主,极少在银行临柜操作。二是资金交易量大。杜某某等6人在银行开立的6个账户于2015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日共发生13.7万笔、142亿元的资金交易。三是资金集中转入、分散流出。资金交易呈24小时全天候交易。资金呈现集中转入、分散流出,且转入资金当天或隔日转出,累计转入金额与转出金额基本持平。四是资金用途有明显标记。资金来源方汇款用途包括购买ES套餐、购买某世界全球兑换券套餐、购买网络黄金、购买黄金积分、购买3D套餐。
(2)案件启示
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与传统传销手段相比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更具欺骗性和诱惑性。传销网站多打着微信营销、电子商务、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下线牟利的本质。在网络黄金积分传销案中,中国香港某世界公司打着投资数字加密资产( 网络黄金积分) 永保升值的幌子,借助会员平台发展传销,公司网站上罗列着操作教程、远程培训、创业分享等板块,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会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投资理财、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实际上,会员得到的仅是虚拟网络货币,该团伙通过自己控制的服务器和网站后台来操纵虚拟币的升值,普通百姓一旦陷入,可能血本无归。
二是隐蔽性更强。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会员缴费一律通过银行转账。传销的组织者利用微信、QT语音课堂进行联络发展会员,并且要求组织内各高层之间联络需通过美国Whats APP聊天软件进行。通过注册“马甲”公司,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虚构交易来完成会员的缴费,逃避监管部门的监管。短时间内聚集了上百亿元的资金,资金的控制权均在网络黄金积分的传销组织者手中。
三是具有跨地域性。网络传销骨干人员在全国各地流窜作案,这给调查取证造成诸多困难。组织者将总部设在境外,将网站设立在美国亚马逊云服务器上,组织者在境外发号施令,资金转移境外,抓捕难,追赃难。
以上案例选自反洗钱名家经典图书——《金融机构可疑交易与洗钱犯罪类型分析》